為進一步拓寬瀛和的全球視野,現特別推出每月一期的《國際前沿動態月刊》。本月刊精心挑選了大灣區、東南亞及全球其他地區的法律、經濟動態及趨勢,旨在為讀者提供快速概覽國際要聞、重要案例及政策變動的平臺。歡迎各位關注、訂閱,共同探討國際新趨勢、服務新動向。
1.《粵港澳大灣區(內地、香港)個人信息跨境流動標準合同》便利措施擴展至所有行業
11月1日,《粵港澳大灣區(內地、香港)個人信息跨境流動標準合同》便利措施擴展至所有行業,促進數據流通。(來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
2.岑浩輝:持續推進“一國兩制” 建設更美好家園不辜負中央政府及澳門市民的信任與期待
11月2日澳門特區第六任行政長官岑浩輝表示,對獲中央任命感到榮幸且責任重大,感謝中央信任。他將全力貫徹習近平主席指示,落實“一國兩制”,建設更美好澳門。此外,岑浩輝表示,計劃11月內向中央提交主要官員名單,強調官員需效忠國家、特區,擁護基本法,具備國家意識等。(來源: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網)
3.第二屆融通與發展法治論壇順利舉行
11月5日,由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與律政司合辦的第二屆融通與發展法治論壇在香港舉行,探討規則融通、香港在國家制度型開放中的角色等議題。論壇共有逾900人參加,來自40多個司法管轄區。(來源:香港律政司)
4.大灣區法律界聚首律政司酒會
11月7日,香港律政司舉辦粵港澳大灣區律師交流酒會,匯聚內地、澳門和香港法律界人士,共商推動大灣區法治建設。與會者認為有必要盡快建立大灣區律師平臺組織,以促進交流和能力建設。(來源:香港律政司)
5.香港法律周2024圓滿結束
11月8日,香港法律周2024以“香港普通法制度:中外機遇之世界級跳板”為主題,吸引來自近50個司法管轄區的約2500人參加。活動展示香港作為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中心的地位,并啟動香港國際法律人才培訓學院。(來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網)
6.橫琴澳門新街坊衛生站揭幕
11月9日,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內的澳門新街坊衛生站舉行揭幕儀式。這是澳門特區政府在內地首個直接運營的醫療機構,標志著“一國兩制”在醫療衛生領域的新實踐。衛生站定于11月11日正式投入運營。(來源: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網)
7.廣東高院發布知識產權刑事典型案例
11月11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發布一批知識產權刑事典型案例,涉及多種知識產權犯罪類型。今年1月至9月,全省法院審結各類知識產權案件約6.1萬件,其中假冒注冊商標罪和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案件數量最多。(來源:廣東政法網)
8.香港房屋署署長:利用AI追查公屋高空擲物
11月12日,香港房屋署署長羅淑佩回應公屋高空擲物問題,表示正在試行結合AI和CCTV的科技手段來監視并追查高空擲物情況,已取得初步成效。(來源:大公網)
9.澳大法學院研討會探討民法、商法及民事訴訟法
澳門大學法學院法律研究中心舉辦第14屆國際研討會,主題為“慶祝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25周年:關于澳門民法典、商法典及民事訴訟法典的研究”。多位法律專家參與,圍繞民法、商法及民事訴訟法的發展及挑戰深入討論。黃顯輝、唐曉晴及官樂怡致辭強調法律制度的重要性,希望通過研討會促進學術交流。尹思哲表示研討會促進了法律體系間的對話。此次活動由澳門官樂怡基金會等贊助,不僅展示了澳門法律制度成果,也鞏固了法律合作關系。(來源: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網)
10.澳門行政會完成討論公務人員通則修改草案
澳門行政會完成討論《修改〈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及相關法規》法律草案,旨在落實公務人員就職宣誓規定,完善管理和紀律制度,包括就職宣誓、紀律制度、退休與離職規定及因病缺勤監察機制。(來源: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門戶網)
11.香港立法會通過李家超施政報告致謝議案
11月15日香港立法會通過行政長官李家超的2024年施政報告致謝議案,李家超表示感謝并強調報告融合民間智慧與政府謀劃,提出600多項政策措施,旨在鞏固提升香港優勢并推進改革發展。(來源:中國新聞網)
12.香港公布《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香港園區發展綱要》
11月20日香港特區政府公布《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香港園區發展綱要》,提出四大發展方向,旨在打造世界級產學研平臺,促進港深合作,將河套合作區培育為國家新質生產力策源地。特區政府計劃以兩個5年為期推進園區發展,至2035年形成全面發展格局。隨著園區大樓陸續落成,明年將正式營運,并集中招商引資。(來源:人民網)
13.駐港國家安全公署:香港特區國安法治絕不容任何外部勢力干涉
11月21日,針對美國等少數國家干涉香港特區“串謀顛覆國家政權案”的審判,駐港國家安全公署發言人發表聲明,表示堅定支持特區司法機關依法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并堅決反對任何外部勢力的干預。發言人強調,中央將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方針,全力支持香港特區實施國安法,同時,對于外部勢力的干涉,將采取有力措施予以反制,堅決維護國家的安全與穩定。(來源:新華社)
14.香港律師會舉辦論壇探討共建“一帶一路”國家高質量合作
11月21日,香港律師會成功舉辦了第七屆“一帶一路”論壇,該論壇聚焦于推動高質量合作。來自32個司法管轄區的約500名代表參與了此次盛會。香港特區政府律政司司長在論壇上強調了香港在“一帶一路”倡議中發揮的獨特作用。中央政府駐港聯絡辦副主任則在發言中呼吁香港要筑牢國家安全底線,并充分發揮其在法律領域的優勢。值得一提的是,論壇期間,共有17個律師協會簽署了關于人工智能法律道德的行為標準宣言。(來源:新華網)
15.全國首部規范商事調解活動的地方性法規獲通過 明年1月1日起施行
11月21日珠海市人大通過《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商事調解條例》,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該條例為全國首部規范商事調解的地方性法規,旨在優化合作區營商環境,促進商事調解發展,及時化解商事糾紛。該條例明確了商事調解組織、調解員、程序等主要內容,支持聘任境外專業人士擔任商事調解員,為合作區商事調解注入新動能,推動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來源:南方日報)
16.粵港深化經貿投資合作交流會在廣州舉行
11月25日下午,粵港深化經貿投資合作交流會在廣州舉行,由廣東省政府、香港特區政府主辦。黃坤明、李家超、鄭雁雄等出席并致辭,王偉中主持會議。會前,雙方舉行工作會見。
黃坤明表示,廣東與香港合作緊密,共同促進了兩地的發展。站在新起點,粵港將攜手共進,開創美好未來。廣東正圍繞中國式現代化展開實踐,釋放巨量需求,成為最佳創新創業舞臺。粵港澳大灣區前景無限,希望香港企業抓住機遇,深耕大灣區,助力粵港共同發展。
李家超表示,粵港澳大灣區已成為中國開放程度最高、經濟活力最強的區域之一。香港將積極融入國家發展,強化與大灣區城市的合作,實現更高水平共贏。此次簽署一批高質量合作項目,彰顯攜手服務國家發展的決心。
鄭雁雄表示,中央對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高度重視,希望粵港兩地再造升級版合作模式,引領科技創新,促進文化融合。駐港聯絡辦將全力支持兩地發展,為中國式現代化建設作出貢獻。
會上,有關負責人作主題推介,粵港工商界代表交流發言,并舉行項目簽約儀式。本次交流會共促成126個經貿合作項目,總金額超千億元,涉及多個領域。(來源:南方Plus)
17.香港特區行政長官率領特區政府及工商界高層代表團在廣州開展大灣區內地城市訪問
11月25日,由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李家超率領的香港特區政府及工商界高層代表團抵達廣州,開始為期三日的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城市訪問。下午,代表團出席粵港深化經貿投資合作交流會,與廣東省政府共商合作事宜。黃坤明、李家超、鄭雁雄致辭。
李家超表示,粵港兩地關系密切,合作緊密,共同為粵港澳大灣區發展作出貢獻。他鼓勵工商界把握機遇,共同建設世界一流灣區。交流會上,兩地企業簽署126項合約,總值超1000億元人民幣。
會后,李家超一行出席歡迎晚宴,并與佛山市委書記唐屹峰會面,探討深化合作。李家超明日返港,代表團將繼續訪問佛山、廣州和東莞。(來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
18. 香港特區行政長官與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副書記、常務副檢察長會面
11月27日,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李家超在禮賓府與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副書記、常務副檢察長童建明會面。李家超歡迎童建明訪港出席國際檢察官聯合會亞洲及太平洋地區會議,并感謝中央支持香港再次舉辦此會議。他強調香港重視與各司法管轄區加強協作打擊罪行,并感謝最高人民檢察院給予的合作機會。李家超表示,特區政府將繼續鞏固香港作為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中心的地位,深化與內地的法律合作,共同助力大灣區高質量發展。(來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
19.第11屆國際檢察官聯合會亞洲及太平洋地區會議在香港揭幕
11月28日,第11屆國際檢察官聯合會亞洲及太平洋地區會議在香港揭幕,約240位嘉賓出席。會議以“科技時代的高效檢控服務”為主題,旨在應對科技高速發展帶來的犯罪挑戰。李家超、林定國、童建明等出席開幕禮。會議將討論去中心化挑戰、數碼證據處理等議題,促進檢控人員交流,共同打擊科技罪行。(來源:香港律政司)
文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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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月文萊總貿易額19.892億文萊元(約14.86億美元),出口11.655億(約8.71億),進口8.237億(約6.16億)。主要出口礦物燃料、化學品及機械運輸設備,主要進口礦物燃料、機械運輸設備及食品。(來源:文萊第一新聞網2024/11/30)
2.中國自11月30日起對文萊單方面免簽政策擴大至多種入境事由,免簽停留期延至30日。(來源:詩華日報2024/11/23)
3.8月文萊貿易總額20.258億文元(約15.269億美元),環比增長2.9%。主要出口市場為中國、日本、澳大利亞,主要進口來源為馬來西亞、澳大利亞、中國。(來源:文萊財政和經濟部經濟規劃和統計司網站2024/11/1,文萊第一新聞網2024/11/5)
菲律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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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菲律賓取消對美國密歇根州家禽及相關產品的臨時進口禁令。(來源:菲律賓通訊社2024/11/5)
2.菲律賓推出綠色技術激勵計劃,提供費用節省和優先審查。(來源:商業鏡報2024/11/5)
3.菲律賓眾議院批準修正案,將外國人土地租賃期延長至99年。(來源:商業鏡報2024/11/5)
4.菲律賓9月對外貨物貿易總額增長3%,但出口額同比下降7.6%。(來源:馬尼拉公報2024/11/7)
5.菲律賓推遲糖進口許可至2025年5月,預計糖產量下降7.2%。(來源:商業鏡報2024/11/11)
6.菲律賓戰略投資一站式行動中心認證項目總價值達749.63億美元。(來源:商業鏡報2024/11/12)
7.菲律賓為購買政府證券的非居民投資者實施簡化稅收協定流程。(來源:商業鏡報2024/11/12)
8.菲律賓暫停從日本和奧地利進口家禽及相關產品。(來源:菲律賓通訊社2024/11/14)
9.菲律賓眾議院批準老年人就業機會激勵法案,允許60歲后繼續就業。(來源:菲律賓通訊社2024/11/19)
10.菲律賓經濟區管理局今年批準項目總價值同比增長32%,預測將創造大量就業。(來源:商業鏡報2024/11/21)
11.菲律賓戰略投資一站式行動中心認證項目總價值達755.91億美元,多為可再生能源項目。(來源:商業鏡報2024/11/21)
12.菲律賓NWPC批準提高三寶顏半島工人最低工資,12月12日起實施。(來源:商業鏡報2024/11/26)
13.菲律賓第三季度農業貿易總額增長12.1%,出口占28.4%,進口占71.6%。(來源:商業鏡報2024/11/27)
14.菲律賓解除對瑞典家豬和豬肉產品、美國明尼蘇達州雞蛋和家禽產品的臨時禁令。(來源:商業鏡報2024/11/28)
印度尼西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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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印尼憲法法院下令修改部分勞動法規,包括制定更詳細的行業最低工資標準等。(來源:聯合早報2024/11/1)
2.印尼礦產出口基準價格出口稅均上漲。(來源:千島日報2024/11/4)
3.印尼簡化出入境程序,持永久居留許可和有限居留許可的外國人可通過自動門入境。(來源:和平日報2024/11/5)
4.印尼將企業所得稅免稅期延長至2025年12月31日。(來源:印度尼西亞商報2024/11/6)
5.印尼總統訪華,雙方發表聯合聲明并達成7項合作協議。(來源:detiknew2024/11/9,安塔拉通訊社2024/11/9)
6.印尼自2025年起免除某些進口商品的進口關稅和增值稅。(來源:detikfinance2024/11/9)
7.印尼與加拿大順利完成全面經濟伙伴關系協定談判。(來源:安塔拉通訊社2024/11/11)
8.印尼和日本達成雙邊碳交易合作互認安排。(來源:安塔拉通訊社2024/11/12)
9.印尼明年起適用增值稅新稅率,稅率為12%。(來源:雅加達環球時報2024/11/14)
10.印尼10月份出口額環比增長10.69%,進口額環比增長16.54%。(來源:和平日報2024/11/17)
11.印尼金融服務管理局頒布金銀業務活動條例。(來源:印度尼西亞商報2024/11/19)
12.印尼國會通過法案,取消雅加達首都地位,新首都為努山塔拉。(來源:聯合日報2024/11/20)
13.印尼總統訪問英國,兩國同意加強雙邊關系。(來源:聯合日報2024/11/22)
14.印尼頒布島際貿易法規,創建綜合單一數據庫以提高貿易效率。(來源:安塔拉通訊社2024/11/26)
15.印尼降低機場服務費和航空燃油費,國內航班機票價格降低10%。(來源:千島日報2024/11/28)
16.印尼推遲實施12%增值稅措施,先向中產階級分配社會援助。(來源:和平日報2024/11/28)
17.印尼將從2025年起實施強制性40%生物柴油計劃。(來源:安塔拉通訊社2024/11/29)
18.印尼2025年將全國最低平均工資提高6.5%。(來源:和平日報2024/11/30)
馬來西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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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馬來西亞計劃到2026年在全國禁用一次性塑料袋,目前部分區域已實施。(來源:馬來西亞通訊社2024/11/7)
2.馬來西亞要求私人醫療機構從明年起展示藥品價格,以控制藥品費用。(來源:馬來西亞東方日報2024/11/12)
3.馬來西亞《2025年財政預算案》二度通過,總支出創新高,重點促進投資與民眾福祉。(來源:南洋商報2024/11/12)
4.馬來西亞提高青年農業企業家計劃津貼額度及申請者年齡上限,鼓勵年輕人投身農業。(來源:詩華日報2024/11/13)
5.馬來西亞將于2025年9月推出歐5汽油,2027年全面使用,以改善空氣質量。(來源:馬來西亞東方日報2024/11/14)
6.馬來西亞與新加坡簽署新諒解備忘錄,加強打擊跨國犯罪合作。(來源:聯合早報2024/11/16)
7.馬來西亞原則上同意加油站經營者聘請外籍勞工,負責加油站內非核心工作,不增加外籍勞工總配額。(來源:馬來西亞東方日報2024/11/20)
8.馬來西亞與越南將雙邊關系升級為全面戰略伙伴關系,承諾深化合作。(來源:馬來西亞東方日報2024/11/21)
9.東盟成員國同意簽署《東盟成員國境內地點經停第五航權協定》,增強航空互通性。(來源:詩華日報2024/11/22)
10.馬來西亞將推出特殊通行證(eSP),允許外籍人士線上申請并停留30天,目前仍需柜臺提交文件。(來源:馬來西亞通訊社2024/11/25)
11.馬來西亞與韓國建立戰略伙伴關系,加快FTA談判,簽署備忘錄深化多領域合作。(來源:南洋商報2024/11/24,詩華日報2024/11/25)
12.馬來西亞《1998年通訊及多媒體法令修正案》通過內閣會議,將提呈國會審議,以應對網絡空間安全問題。(來源:詩華日報2024/11/25)
13.馬來西亞計劃從2027年起強制使用可持續航空燃料(SAF),推廣廢棄食用油回收計劃。(來源:馬來西亞東方日報2024/11/26)
14.馬來西亞要求自明年1月1日起通過電子方式提交產業盈利稅申報表,無納稅識別號者可在線注冊。(來源:南洋商報2024/11/26)
15.馬來西亞今年前三季度對外貿易額同比增長10.2%,貿易順差達912.1億令吉。(來源:RCEP網站2024/11/26)
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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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加坡與英國簽署安全合作諒解備忘錄,更新2018年備忘錄以應對新興犯罪威脅。(來源:聯合早報2024/11/7)
2.新加坡將青少年罪犯法定年齡上調至18歲,讓16-18歲青少年有機會參與更多改造計劃。(來源:聯合早報2024/11/8)
3.新加坡通過《節能(修正)法》,分階段擴大工業冷卻水系統能源效率標準實施范圍。(來源:聯合早報2024/11/11)
4.新加坡通過《刑事案件相互協助法令(修正)》和《信托人法令(修正)》,加強執法能力和信托信息管理。(來源:聯合早報2024/11/11,商業時報2024/11/11)
5.新加坡一讀《食品安全和保障法案》,放寬個人從海外攜帶食品入境的限制。(來源:聯合早報2024/11/13)
6.新加坡與德國宣布建立戰略伙伴關系,擴展多領域合作,成為第二個與新加坡建交的歐盟國家。(來源:聯合早報2024/11/19)
7.新加坡與贊比亞簽署碳信用交易合作諒解備忘錄,促進碳市場知識交流,推動低碳轉型。(來源:聯合早報2024/11/19)
8.新加坡計劃將部分網絡危害列入新法案,通過立法打造更安全的網絡空間,允許受害者起訴加害者。(來源:聯合早報2024/11/22)
9.新加坡規定從2025年1月1日起,處理可燃粉塵的工廠需標記危害并提前通知人力部,以加強監督。(來源:聯合早報2024/11/25)
柬埔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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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柬埔寨10月批準30個新投資項目,多數來自中國,集中于制造業。(來源:高棉時報2024/11/7)
2.柬埔寨對加拿大出口額增長,進口額下降,服裝和鞋類是主要出口產品。(來源:金邊郵報2024/11/8)
3.柬埔寨今年前10個月國際貿易額增長,中國是最大貿易伙伴。(來源:柬中時報2024/11/12)
4.柬埔寨討論燕窩輸華協議草案,提升養殖透明度和效率。(來源:高棉時報2024/11/19)
5.柬埔寨計劃明年啟動經濟發展規劃,重點發展沿海四省工業和物流。(來源:柬中時報2024/11/22)
6.中國銀行柬埔寨金邊分行啟動人民幣清算服務,促進柬中貿易與投資。(來源:高棉時報2024/11/28)
7.柬埔寨審議《水產養殖法》草案,加強漁業資源管理,討論相關議題。(來源:柬中時報2024/11/28)
8.柬埔寨今年前11個月向中國出口1.24萬噸拜靈龍眼,種植面積擴大。(來源:柬華日報2024/11/28)
老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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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今年1月至10月,老中鐵路共運輸300萬名乘客,同比增長44.4%,計劃2025年引入第五列電力動車組。(來源:老撾時報2024/11/7)
2.老撾發布新規要求食品產品注冊、提供FDD編號并標注老撾語標簽,分兩階段實施。(來源:老撾時報2024/11/12)
3.老撾前三季度實施了6839個國家投資項目,預計2025年國家投資預算將增長6%。(來源:老撾通訊社2024/11/19)
4.老撾政府采取措施加強加工產業,促進制造產品使用和出口,減少原材料出口。(來源:老撾通訊社2024/11/26)
5.老撾將從2025年起提高公務員最低月工資,并增加對公務員家庭的補貼。(來源:老撾時報2024/11/29)
泰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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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泰國邊境和跨境貿易9月份繼續增長,與中國邊境貿易額下降5.5%。(來源:泰國民族報2024/11/1)
2.泰國前9個月出口增長3.9%,預計全年增長約2%,進口同比增長5.5%,貿易逆差59.57億美元。(來源:星暹日報2024/11/4)
3.泰國與土耳其同意重新啟動自貿協定談判,將加強貿易、投資和旅游合作。(來源:越通社2024/11/6)
4.泰國內閣批準政府儲蓄銀行向公眾實施貸款計劃,旨在增加流動性并幫助減債,同時批準政府住房銀行貸款計劃。(來源:thethaiger網站2024/11/12)
5.泰國即將被美國從《特別301報告》觀察名單中移除,已連續八年被列入。(來源:泰國民族報2024/11/15)
6.泰國決定從明年1月1日起強制實施汽油內燃機歐6排放標準,柴油發動機尚未討論。(來源:泰國民族報2024/11/17)
7.泰國東部經濟走廊投資促進卡發行總額達1.731625萬億泰銖,中國內地、香港等排名前五。(來源:星暹日報2024/11/27)
越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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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越南今年前10月貨物進出口總額同比增長15.8%,美國是最大出口市場,中國是最大供應市場。(來源:越通社2024/11/6)
2.越南今年前10個月對美國出口額同比增長24.2%,計算機、電子產品及零部件出口額最大。(來源:越南共產黨電子報2024/11/9)
3.越南蔬果今年前10個月出口額創歷史新高,中國為最大出口市場。(來源:越南共產黨電子報2024/11/12)
4.越南規定從12月25日起社交網絡用戶必須通過手機號或身份證號認證賬戶。(來源:vietnamnews網站2024/11/12)
5.越南與巴西雙邊貿易額增長,巴西是越南在拉美地區的第一大貿易伙伴。(來源:越南共產黨電子報2024/11/19)
6.越南紡織服裝業2025年力爭實現出口額470億至480億美元目標。(來源:越南人民報2024/11/19)
7.越南政府要求各部門加強對電子商務的監督管理,推動跨境電子商務活動。(來源:越南人民報2024/11/26)
8.越南木材行業今年前10個月出口額同比增長近21%,美國是最重要市場。(來源:越南共產黨電子報2024/11/27)
9.越南國會通過《增值稅法》,規定電商平臺交易的小額商品不免稅。(來源:越南共產黨電子報2024/11/27)
緬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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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緬甸規定7類邊貿商品出口外匯需按央行定價兌換,給邊貿帶來壓力。(來源:緬甸中文網2024/11/4)
2.中方決定面向湄公河五國頒發“瀾湄簽證”,為商務人員提供便利。(來源:緬甸金鳳凰報2024/11/8)
3.中國海關總署允許符合要求的緬甸鮮食菠蘿進口。(來源:中國海關總署2024/11/11)
4.緬甸規定自11月1日起,進出口商需先在納稅人登記系統登記才能申請新的進出口商登記證書。(來源:緬甸金鳳凰報2024/11/14)
5.緬甸與孟加拉國啟動20萬噸大米出口協調工作,根據備忘錄規定,緬甸將每年向孟加拉國出口大米。(來源:緬甸中文網2024/11/18)
6.緬甸本財年前7個月大米和碎米出口量超136萬噸,印尼是最大進口國。(來源:緬甸金鳳凰報2024/11/19)
1.重磅更新:沙特新《投資法》修訂
沙特阿拉伯近日對其《投資法》進行了重大修訂,作為“2030愿景”改革戰略的一部分。新法旨在增強對國際投資者的吸引力,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確保國內外投資者平等待遇。
新《投資法》基于國際投資原則,包括增強投資者權利、透明度和清晰度、放寬監管限制、簡化程序和治理、公平競爭、競爭環境平等以及有效的爭議解決。新法將主體范圍從外國投資者擴展到全體投資者,簡化了注冊流程,取代了復雜的許可證制度。企業需在投資部注冊,收到完成注冊通知后即可進行商業注冊并獲取業務許可證。同時,引入了新的服務中心以加快政府事務和投資程序處理。
沙特投資部部長表示,新法重申了沙特為投資者創造包容、安全營商環境的決心,將推動經濟增長,使沙特成為全球領先的投資目的地。他還強調,“2030愿景”的政策方向能為投資者提供穩定的預期,幫助他們在市場波動中做出明智的投資決策。
2.沙特《勞動法》修訂:強化勞動市場與 2030 愿景對接
沙特人力資源和社會發展部表示,《勞動法》進行了重大修訂,涉及38個條款,刪除7條并新增2條。修訂與就業市場戰略及國際協議保持一致,將于官方公報發布后180天生效。
修訂考慮合同各方利益,包括擴展假期和勞動合同條款,新增辭職和委派定義,規定辭職程序,修訂工人申訴程序,并新增未經許可雇傭工人的處罰。同時,要求雇主制定員工培訓和資格提升政策,提升員工技能。海事工作條款也進行了若干修訂。
修訂基于多國勞動法標準比較和全球最佳實踐研究,通過調查平臺收集超1300名參與者意見,并與私營部門、政府機構、勞工委員會及人力資源專家進行了廣泛咨詢。
修訂旨在加強現有系統和法規,支持市場及生產服務部門,提供適當立法環境,助力中小企業,創造更多就業機會,并實現根據勞動力市場戰略和沙特“2030愿景”的可持續發展。
3.阿聯酋博彩業:傳統禁令與現代監管并存
在阿聯酋,賭博長期受伊斯蘭教法嚴格禁止,被視為“第十四大罪”。然而,面對博彩行業的巨大經濟利益,阿聯酋政府開始尋求合法化途徑。近期,阿聯酋商業博彩監管局(GCGRA)成立,并頒發了首個彩票運營商許可證給The Game LLC。
The Game LLC是一家專注于游戲開發、彩票運營的公司,將提供多樣化的彩票及其他游戲。根據GCGRA定義,商業游戲涵蓋多種基于機會或機會與技巧結合的游戲,包括彩票、賽事投注等。
阿聯酋對博彩行業實施嚴格許可制度,未獲許可的“參與、運營或促進”商業游戲活動均屬非法。GCGRA強調,商業游戲應僅為娛樂休閑活動,不得用于創收或牟利,并致力于創造安全游戲環境,為玩家提供支持。
4.阿聯酋加強電子煙監管:公共場所禁煙規定一視同仁
阿聯酋衛生當局警告稱,電子煙的危害并不低于傳統香煙。根據阿聯酋聯邦《煙草控制法》,在封閉公共場所和工作場所,包括大廳、停車區等,吸煙及吸電子煙均被嚴格禁止。輕微違規將面臨500迪拉姆罰款,嚴重或屢次違規者將受更嚴厲處罰。
盡管許多辦公場所已實行禁煙政策,但電子煙使用問題仍普遍存在。反吸煙法同樣適用于電子煙,若辦公室禁止吸煙,則吸電子煙也不被允許。然而,實際執行中仍存在員工偷吸電子煙的情況。
對此,阿聯酋衛生和預防部(MOHAP)呼吁企業采取紀律措施,將無煙政策納入員工績效評估,并制定明確書面程序,包括任命禁煙管理人員、增強員工禁煙意識、制定懲罰措施等,并在場所內設置禁煙標識。根據《煙草控制法》,主管部門可劃定專門吸煙區,但不得在宗教場所、教育機構及醫療、體育設施內設立。
5.阿聯酋宣布新一輪居留違規者寬限期:體現包容與人道關懷
阿聯酋聯邦身份與公民身份、海關和邊境安全局宣布,自2024年9月1日起,將依據相關法律為違反居留制度的人員提供兩個月寬限期,期間免除所有罰款。此舉措類似以往的大赦政策,允許逾期居留者合法化身份或離境,無需支付每日50迪拉姆的罰款。此決定體現了阿聯酋的包容性和人道關懷,為違規者提供重新融入社會的機會。
6.阿聯酋頒布新聯邦法令:強化勞動市場法規,推動公平競爭
阿聯酋新發布聯邦法令,修訂勞動法規,旨在建立強大立法框架,提升勞動力市場競爭力。新法令嚴格懲罰未經授權的就業實踐,如雇傭無工作許可工人等,罰款10萬至100萬迪拉姆。勞動爭議需先向人力資源和本地化部提交,不滿裁決可訴諸法院。虛假雇傭刑事訴訟由該部部長或其授權人提出,允許判決前和解,需支付不少于最低罰款50%的金額。此次修訂旨在打擊不公平就業,確保企業遵守本土化政策,提升勞動市場公平性和透明度,增強阿聯酋吸引力。
7.迪拜黃金市場:在D33議程下的持續演變與未來展望
迪拜作為全球黃金交易中心,其黃金市場對經濟發展至關重要,貢獻率高達27%。迪拜經濟議程(D33)旨在到2033年經濟規模翻番,黃金行業是重要推動力。
歷史發展方面,迪拜黃金市場經歷顯著演變,包括大規模改造、現代化擴建及自由區設立等。監管框架方面,采納金伯利進程、引入良好交割標準等確保了交易透明度和公正性。市場拓展方面,成立鉆石交易所、黃金及商品交易所等,簽署經濟伙伴關系協定,為全球化拓展奠定基礎。負責任采購方面,實施OECD指南,確保供應鏈道德規范。公私合作與行業會議方面,成立黃金珠寶集團,舉辦貴金屬和寶石會議,鞏固“黃金之城”地位。
為實現D33目標,需探索更多創新性發展路徑。合規性與全球競爭力方面,迪拜需制定符合自身挑戰且與國際標準一致的規則和政策,吸引國際金融銀行重返市場,加強本土銀行參與。行業責任方面,市場參與者需嚴格遵守規則和準則,確保公平競爭和透明運營。
數字化與未來展望方面,迪拜需提升與貴金屬和寶石相關的數字基礎設施,建立受監管的數字平臺,專注于金屬和寶石交易與投資,并具備多重適用性。這將為迪拜創造豐厚回報,鞏固其在全球市場的地位,與D33議程目標保持一致。
8.沙特判處一名國民死刑,重申維護國家安全的堅定承諾
2024年8月17日,沙特國民庫奈安因涉及背叛國家、資助和支持恐怖組織基地組織等嚴重罪行,被沙特法院判處死刑,并得到特別刑事上訴法院和最高法院支持,由皇家命令執行。沙特內政部強調此舉旨在維護國家安全,警告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將受嚴厲懲罰。此前,沙特已于今年2月處決了7名因恐怖主義罪行被判有罪的男子。
9.迪拜房屋租賃合同中是否需要明確約定設施使用費?
在迪拜,根據2007年第26號法律,租金通常包括使用公寓設施的費用,除非合同另有約定。若合同未明確額外設施使用費,租客可拒絕支付。續租合同費用需雙方協商,法律未禁止。承租人還需繳納因使用房屋產生的稅費。續簽前應仔細核查合同條款,協商費用合理性。
10.在迪拜,背信棄義也是一種犯罪嗎?
在迪拜,華人因不了解伊斯蘭教法,可能因小事觸犯刑法。阿聯酋對背信行為高度重視,將其入罪,既體現對誠信的保護,也有深厚的法理淵源。本文介紹阿聯酋背信罪的法律規定、犯罪要件及與他罪的區別,并提供實踐指南。
阿聯酋背信罪規定在《刑法典》中,涉及侵占、使用或揮霍他人動產,意圖占有遺失財物或抵押動產等行為。其犯罪要件包括客體、客觀要件、主體和主觀要件。背信罪與盜竊罪、詐騙罪的區別在于動產交付的方式和目的不同。
在阿聯酋,背信罪實行“不告不理”原則,訴訟時效為三個月。受害人可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也可與背信人進行和解。
背信入刑雖不符合刑法謙抑性原則,但對建設公平有序的商業環境有積極意義。我國也曾規定背信罪,現雖未直接規定,但對背信類犯罪的保護范圍在擴大,體現對誠信利益的重視。
在阿聯酋的華人應深入了解當地法律規定,秉持誠實信用原則,避免觸犯刑事法律。如遇背信行為導致經濟損失,應積極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權益。
11.阿聯酋法律中婚前協議的效力解析
隨著社會的變化,婚前協議在中國95后夫妻中愈發普遍。而在阿聯酋,婚姻法律根植于伊斯蘭教法,但近年來也有所變革。本文探討了阿聯酋婚前、婚內協議的合法性及其內容效力。
阿聯酋的婚姻家庭法律以《古蘭經》為基礎,并受到《民事交易法》和《個人身份法》的規范。婚姻被視為一種契約,配偶雙方可約定權利義務。雖然阿聯酋法律未明文規定婚前、婚內協議,但《個人身份法》允許夫妻簽訂關于婚姻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只要條件不違反伊斯蘭教法且滿足合同法要件,協議即有效。
協議內容通常涉及婚姻關系披露、男方資質、扶養費、嫁妝、子女撫養、繼承等。但伊斯蘭教法不承認婚姻財產原則,配偶對婚姻期間獲得的財產享有絕對權。不過,丈夫有義務提供嫁妝,以確保妻子經濟保障。
協議的成立需滿足一定條件,如當事人行為能力、意思表示一致等。新法令允許不同信仰的夫妻訂立民事婚姻契約。協議的有效性取決于書面形式、披露義務、意思表示自由真實及合同可預期性。
非穆斯林公民與居民在阿聯酋境內結婚、離婚及相關權利義務關系有明確的法律適用依據。協議允許調整配偶雙方的人身關系和在阿聯酋境內的財產關系。阿聯酋法院在離婚訴訟時執行協議,但外國婚姻契約受提出離婚國家法律管轄。
婚前、婚內協議的作用在于與“無過錯離婚”原則銜接,提高法律適用效率,保護弱勢群體利益,并適應經濟發展需要。阿聯酋婚姻協議制度的實行完善了其發展政策與立法初衷,逐漸實現伊斯蘭教法體系中私法規范向意志獨立、自由的方向靠攏。
12.海灣六國國際工程中的違約賠償探析
近年來,中東地區建筑工程飛速擴張,但承包商普遍面臨工程延期問題,導致業主常在合同中約定“違約賠償”條款。本文探討了中東建筑行業中的違約賠償問題,對比了普通法、大陸法及伊斯蘭法中關于違約賠償金的法理依據,并詳細分析了海灣六國的法律實踐。
(1)普通法系:英國
在英國,違約賠償金是雙方約定的對真實損失預估,金額固定,業主無需證明實際損失。法院通過Dunlop、BFI和Cavendish等案例確立了違約賠償條款與懲罰條款的區別,強調維護“雙方的法律”,即合同的神圣性,僅在極端情況下才會修改賠償金金額。
(2)中東:伊斯蘭教法、法國民法、埃及法
海灣六國的法律體系主要源自法國民法和伊斯蘭教法,通過埃及間接繼受。伊斯蘭教法強調僅賠償實際損失,禁止不確定性(gharar)。法國民法最初奉行“契約必須遵守”原則,但1975年修訂后允許法官調整違約金金額。埃及法結合了伊斯蘭教法與法國民法,允許法院在違約金與實際損失不符時調整金額。
(3)海灣六國法律實踐
沙特阿拉伯:2023年頒布《民事交易法》,允許法院在違約金過高或未發生實際損害時調整金額,但增加賠償的證明責任較嚴格。
阿聯酋:法院有權根據實際損失調整違約金,包括向上和向下調整,甚至完全取消違約金條款,體現了強烈的伊斯蘭教法元素。
巴林:法律與埃及相似,允許在未遭受損害或金額被嚴重夸大時取消或減少違約金。
卡塔爾、科威特:法律與沙特相似,允許法院在部分履行或金額夸大時減少違約金,僅在欺詐或重大過失時增加金額。
阿曼:法律更類似于阿聯酋,法院有權根據實際損失上下調整賠償金額。
(4)對比分析
英國法強調“契約必須遵守”,重視雙方約定,忽略實際損失。而海灣國家法更關注公平原則,避免過度損害承包商利益,賦予法院調整違約金金額的權力。海灣國家內部,沙特、巴林、卡塔爾和科威特更多借鑒法國民法,阿聯酋和阿曼則更根植于伊斯蘭教法。
(5)總結
海灣國家建筑爭議中違約賠償金的獨特之處在于不同法律傳統的沖突。大多數建筑合同遵循英國普通法,而海灣國家的司法部門則是民法和伊斯蘭教法的結合體。這種差異對參與海灣國家建筑爭議解決的當事人和從業者尤為重要。